签证为什么叫签证?
因为需要“签”字,所以叫做签证 19世纪,欧洲的许多国家向外国人颁发一种“通行证”或“居住证”,以便外国人在其境内旅行或居留。这种证件上一般都盖有签发机关印章(或签章)和签发员姓名及日期。当时,西方国家的这类证件大多采用刻写的印章,因此称之为visa(拉丁文意为“刻印”“戳记”)。
20世纪初叶,随着西方移民浪潮向东方扩展,visa一词被广泛地用于各种签证证件中。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护照或类似证件都印有签证字样,以标明持有者在前往该国旅行时受该国民意政府接待和保护的责任和权利。有些国家的签证还分作入境签注、入境许可等多种类型;而有的国家为简化手续,已不再在护照上直接盖章或用其他方式签注,而是在签证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上加盖签证官姓名章予以认可即可。除签证之外,一些国家还在有关出入境证件中增设了其它多种签注种类或形式,如边境准许出入证、过境签注等。这些证件或具有与签证同样的效用,或是签证的辅助性证明文件之一,均属于签证范围,故亦统称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