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加急最快几天下来?
以加拿大移民部网站信息为例,加急审理的签证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在加拿大定居的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曾经有递交过该申请,而当时的申请文件仍然有效、可以重复使用的话(例如:以前是递交纸质申请的申请人现在改用网上申请了),移民局将会把档案调出来加速审理,但通常加速的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
2. 有移民倾向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经提供足够的材料让移民官相信他/她在加拿大的居住承诺及计划,以及不会成为公共负担,那么移民局会将这些申请转为“优先处理”,以便在六个月内完成审理。
3. 某些特定的申请种类会获得“快速处理”的优先权,包括: - 临时签证的申请者需要返回原籍国的,他们可以在返国前先拿到签证; - 受虐配偶及他们的子女可以申请永久居民; - 难民的申请; - 小童的监护权案; - 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申请。
4. 某些特定情况的申请者可以获得即时处理的特权,包括: - 从美国入境的旅客,只要是在白名单上的城市转机而不出机场的,即可获豁免入境手续直接出境,而且此类签证可享有立即生效的权利; - 过境加拿大的美国旅客如果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美国的入境纸,也可以免签入境加拿大; - 如果申请者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比如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的亲属等,则其申请的审理时间将被压缩至90天之内。
5. 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自2020年6月8日起至今,除以下情况以外,所有非加拿大公民(非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的签证申请都自动被给予最长两年的有效期: a) 需要前往加拿大旅行的; b) 为取得加拿大公民权的; c) 为工作、学习或者定居类许可的申请; d) 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的飞行许可申请,但是仅限于紧急情形下; e) 移民部授权的其他情形的申请。 另外根据《移民法和条例》,当移民部认为某种类型的申请数量较多的时候,移民部有权对这种类型的申请规定一个“处理时限”(time limit for processing),在该期限内,所有递交到这个部门并被受理的这种类别申请将得到审理并作出决定,否则申请人有权向移民法庭提出诉讼。 目前,加拿大移民部针对绝大多数移民类和访客类申请规定了两年以内处理完毕的处理时限。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第91(9)条规定,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移民部长无权延长、缩短或取消任何特定申请的处理时限的规定。因此,即使在疫情爆发期间,移民部也没有权利延长上述规定的处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