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是d类吗?
D - 商务/工作/度假/游学等短期停留 C - 长期居住 D、C 两类的签证都是申根签证,不过一般说的申根签证指的都是 D 类签证; 而 E - 学生 F - 家属 G - 移民 H - 记者 I - 过境 J - 船员 M - 移民 N - 跨国公司人员 T - 实习或训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在该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网站上查看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即可,比如要申请德国签证就去德领馆网站看。 欧盟成员国内自由通行无需另外签证,所以只要去某个申根国,就需要那个国家的签证了~
在德领馆网站上,我们可以看到“签证类型”(Vereinbarte Visaerlaubnisformen)这一栏中有各种不同的选项,这些选项分别代表不同类型的签证,其中就包括了 D 和 C 两个选项。 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无论是 D 还是 C 都属于申根签证的范畴。
但是德领馆的网站上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因此我们只好再去看另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 申根协定本身。
《申根协定》全称为《关于建立申根区域公约》(Schengen Convention) ,由5个国家于1985年签署并生效。根据协议规定,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不再检查其入境证件,即只需获得一次签证便可可在所有申根国家内自由迁徙和停留最多 90 天。
现在共有26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Switzerland、匈牙利、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和斯洛伐克。 在申根协定中并没有提到 D 或 C 两者之分,而且目前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使馆将 D 或 C 单独列出作为签证的类型。
那么究竟什么叫短期停留呢? 根据申根协定的定义,所谓短期就是 “不超过 90 天” 的意思。按照这个解释,不论是 D, E, F,G....J...M...T... 任何种类的签证都可以称之为 Short Stay visa,而 C 类别又被称为 Long Stay or Residence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