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工规定什么意思?
“在日中国人”这个群体很大,我接触过的只是其中的很小一部分。 我只说我知道的,关于中日工会的。 说“不允许成立中国式的工会”的人,应该是指日本劳动基准法中对于“工会”的规定吧。 日本的工会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根据该法的第120条,公司职工会(也就是工会)由本公司的劳动者自由组成。
但是,法律也同时规定了,职工会的目的、活动方法等必须在不违背以下各项的前提下进行制定。 第125条第1款: 不允许以暴力或恐吓等行为进行活动;
第136条第1款: 不得接受雇主或其代理人的委托处理劳务及工资事宜; 第148条第1款: 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以及社会一般所公认的社会秩序和道德。 以上各条规定了组建工会的资格、工会活动的合法方式等。
除此以外,在日本成立其他形式的工会被明文禁止,比如根据第79条的规定,禁止企业内部员工签订所谓“劳资协定”,即工人自发地与企业协商如何分配利润。 不过,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原则上”这样的,事实上并没有那么严格。例如工会可以接受雇主的委托,代表工人与雇主谈判;或者工会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去影响雇主,从而间接地达到增加工人利益的目的。
总之,对于遵守还是违反法律,怎么判断,怎么处理,都是司法机关(法院、检方)和工会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并不是工会一违反,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而且,对工会最有力的约束,其实是在商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那些企业,他们不得不采用相对公平而公正的工资制度和劳动规则,以便吸引到最优秀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