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澳洲存钱上税吗?

宾心茹宾心茹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楼上的都是正解,我补充一个细节,可能不算税,但是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保险税 所有在澳大利亚买了保险的人(无论本地还是海外人士),每年保单费用都要缴纳1.05%的税款,这笔钱直接上交联邦政府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如果保单被取消或失效,所缴的钱原则上会返回给投保人,但需缴纳33%的罚金。

以一个人一年交2000刀的保费为例,即使保险被取消或者失效,纳税人也要交纳660刀(2000*1.05%+2000*33%)的税,但如果保险持续有效,那么纳税人的这份保费就相当于捐给了国家。当然,如果是投连险这种带理财功能的保险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因为投资收入是免税的。

另外,根据我的了解一些中介或者公司会在你和他们签订委托协议后,给你一张信用卡,让你刷卡支付手续费和佣金(很多情况下这些费用比保险公司的正式收费要多得多),然后再将钱打回到你的银行账户。这样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把现金交易变成信用卡的电子交易,从而避免现金交易的报税。

吉月邑吉月邑优质答主

我们所说的存款利息,这是对公民间个人行为的通俗描述,其法理基础,是“存款人”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存款合同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存款人”向“金融机构”交付“存款”,“金融机构”支付相应利息。

根据《澳洲联邦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澳洲的税收体制实行各州及领地自主立法,其财政收入来源以所得税为主,以其他杂碎税种为辅,联邦政府与州及领地政府间以税收分享形式来共同进行财政分配。在目前的澳洲现行税法体系中,不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工资薪金(PAYG)税收,抑或澳洲各州及领地的其他税种中,没有一个税种将“存款利息”包括在内。因此,从法理上讲,在澳洲目前依法可以执行的现行税法中,是没有“存款利息”税项的,也就是说,澳洲目前是不征收“存款利息”税的,换言之,“存款利息”在澳洲是免税的。“存款利息”也不包括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包括PAYG在内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内。

这里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是,在上述论述中,所称“存款”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在澳洲当地设立的“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如果将资金存于经中国国内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但在澳洲境内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存款”账户中,虽然其存款形式在中国国内按照中国法律及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可以确认“存款”关系,但由于该中国境内“存款”和“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国外法律及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认可为“存款”和“存款机构”,所以,对于不在澳洲当地“金融机构”中的非居民存款,按照澳洲的税法是不确认“存款”和“存款关系”及由此产生的债务关系,因此,对于非居民境外存款的“利息所得”,也不是在澳洲可以免税的“存款利息”,而是按照澳洲的税法,属于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或PAYG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这种情况在汇往澳洲的存款中也是大量存在的。例如,有的澳洲居民或准移民(其中包括正在办理技术移民的已获PRL,或有EoI排名意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澳洲没有开设银行R银行账户,但又需要把中国国内的人民币汇往澳洲用于购置房产或支付中介费,或用于申请人到达澳洲后的日常花销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申请人就通过其境内的亲朋好友在中国国内的R银行里先开立一个人民币存款账户,再凭此R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账户存款凭证在中国国内办理购汇并汇款的手续。

上述这种情况,因上述申请人在澳洲当地没有R银行的“银行存款”账户,其人民币在中国国内的R银行中也并不能被认定为澳洲法律意义上的“存款”,在将相应的外币汇往澳洲后,在澳洲不能直接进入澳洲当地申请人在R银行的个人“银行存款”中,也不能在澳洲按照R银行的“存款”对待,一般只能进入申请人在澳洲当地的“金融代理公司”(FinancialBureau)或类似的“类金融机构”所设立的其他类型账户中,而不是“存款”的利息。

当然,澳大利亚的一些“金融机构”对于汇入的非本国居民的、来源于国外的资金和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资金,也有的也接受这种汇款并以“存款”予以办理,利息的支付一般以“存款”支付,对于非本国居民“存款”来源于国外和本国居民“存款”来源于国外的“存款利息”的支付,有的“金融机构”也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了30%的“存款利息预扣税”,但这仅仅是个别的,而不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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