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民怎么申请香港永居?
简单举一个例子,2014年我移民香港的时候,办理定居(就是所谓的永居)手续时,需要提供在港居住满7年的证明。而那时我的签证仍然是以旅游签证的身份登陆的(第一次来香港是5年的商务签),也就是说我在港的实际时间不足7年。当时正逢选举,如果因为我本人不在港而导致注册失败的话,会牵连到家人(包括未成年子女)。 当时的情况是我必须在一年内找到符合移民局要求的满7年在港居住证明的雇主(有雇佣合同和税单),否则将不能取得永居。然而在我即将要放弃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香港雇主,他答应为我提供符合条件的在职证明和工资单等,并协助我顺利完成申请。所以其实只要题主能够找到愿意配合申请的雇主,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
至于雇主的问题,相信对于已在澳大利亚取得工作签证的人来说并不是难题,毕竟有雇主担保。而在香港,因为属于特区护照,所以相对容易一些。 但如果是拿单身人士申请的话,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由于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澳生活有保障、具备足够存款以及收入来源证明,故若申请人以个人身份移民,并且没有合适的雇主配合的话,则可能会因无法通过经济能力审核而被拒签。
港府自1992年起实施“外地香港永久性居民回港安置亲属计划”(以下简称“安置计划”),以人道主义为本,让海外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其海外亲属来港定居,计划并无设名额限额,任何持有有效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通常(即无时限)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安置其亲属来港。
申请者须证明申请人及申请人同行的亲属,抵港后可自给自足(即不需依赖香港政府的援助生存),并会一直留港居住。根据安置申请人亲属的需要,“安置计划”下的申请人可选择申请安置一人或多名亲属,有关亲属须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海外香港永久居民如欲申请安置其海外亲属,应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申请表格INL7和INL62)。如申请人身处香港以外地方,应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证明文件寄交申请人通常居住地的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科海外办事处以提出申请。香港入境处会就有关申请征询香港社会福利署(社署)的意见,以核实申请人所述亲属的经济需要及其自给自足的能力。香港社署会按申请人提交文件所显示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申请人所居留的地方的生活水平和消费物价指数作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