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律研究生与硕士区别?
题主好,我本科是在西政读的,研究生去了英国,所以对中西方的法律研究生教育体制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简单说,中国(包括一些亚洲国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一种是专硕,一种是学硕。通常来说,专硕的培养方向是实践导向型的,而学硕则是学术研究型的。
一般来说,国内法学专业读研,多数都是考取的学硕。所谓“学硕”就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能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师资或者能继续读博深造的研究型人才。所以从学习的要求和目标来说,学硕更偏向研究型,需要大量地阅读文献、撰写论文。
相对而言,英美的法学院也是以培养研究型的人才为主。因此中英两国研究生的教育模式是十分相似的。不过,即使同样作为研究型的学生,不同国家的法学院对学生进行研究训练的方向却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学生去英美学习研究的,多数会面临一个“水土不服”的问题——中国的法学教育更注重法律规则的分析判断,而英美的法律教学则更加重视法律问题的研究和论述。也就是说,中国的学员去了英美就读研后,在思维上会更倾向于分析性思维(Analytical Thinking),而英美学员则更多采用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这种思维方式上的差异是需要中国学员用心了解和适应的。否则只会事倍功半。
除了授课内容之外,英美的法学院非常强调学生在课堂以外的阅读量和在图书馆查阅文献的能力。因此很多学员的读研生活是非常艰苦的——大量的阅读文献、写报告做课堂展示。当然,这样的努力付出与最后的录取是成正比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