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返还护照啥意思?
我办过英国和欧洲申根的签证,还见过别人办理以色列签(只见了护照),所以应该算有一定阅历吧~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护照是什么状态,只要签证是在有效期内且还有空余页可以盖签,就可以使用。
如果签证即将过期或者已经过期,那么需要重新申请,有失效期的签证不能使用。 但是! 如果签证没有激活就作废了,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例如西班牙10年期签证,申请的时候选择不用登陆即可直接使用,这种就是无需激活,有效期从签证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又比如美国B2/B1商务签证,申请人如果提供非敏感身份证明材料(如非敏感公司工资流水、完税证明等),有可能获批无需激活的签证,即此类签证亦属于无需激活的签证。
至于题主所提到的“签证返还护照”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以我对出入境管理机关工作方式的了解,以及我自身的经历来看,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些国家给申请人发放的签证上有规定“允许入境次数”,比如一次或两次,在这种条件下,即便该次签证未激活,而允许入境的次数用完,则不能再入境,此时需要返回本国再次申请办理;二是一些国家的出入境管制政策较为宽松,不强制要求一定在本国过境或者中转,这种情况下即便进入该国/地区后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签证也不违法,当然这种情况一般仅限于亚洲、非洲等国家或者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