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要啥资格?
题主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办理签证只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即可。 签证材料如下(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1、有效护照原件;
2、DS-160表格确认页原件和预约面签时间信息页面复印件;
3、学校发给你们的I-20表原件(学生自己拿着I-20表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处的格式不一样,但是内容都是统一的,就是证明你申请学校的经历和就读的计划。记得拿英文的!)
4、毕业证公证件、学位证公证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5、成绩单公证件
6、托福或其他语言成绩分数报告单原件
7、简历,个人陈述,毕业设计等(可选)
8、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10、结婚证复印件(有就带)
11、资产证明的原件(存款,房产,车产,股票,债券等证明你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文件就可以)
12、银行流水清单原件(近6个月)
13、工资卡或工资单原件(近6个月)
14、住宿账单原件(近6个月)
15、信用卡对账单原件(近6个月)
16、机票预定单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所有复印件都需用A4纸复印,并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美国签证申请资格
美国规定,申请留学美国的F-1学生签证的申请者必须符合普通留学生非移民签证的资格。具体说来,就是要符合美国《移民与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这条规定内容是:
“ 客座教员,学生或者其他想要进入美国的非移民人员,必须在申请进入美国之时,表明在打算去美国停留的期间有足够的资金资助自己;申请访问学者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其有能力返回其母国,并且不准备在学生、学者或者商人项目规定的期限期满之前改变非移民身份而留下来。除非上述类型的非移民有资格申请并根据其它法律规定获得了豁免,否则,领事馆官员和负责签证的官员将推定所有上述非移民入境申请者没有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在美逗留适当期限之内返回其母国。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上述法律规定的条文不适用于申请者本人。”
上面的规定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在美国学习期间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支持其学习、生活;第二,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返程理由,使美国签证官相信申请人在美国留学后会返回中国,而不是以学生身份进入美国之后就改变身份,以其它方式留在美国。
其中,第一个要点是最最基本的关键问题,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其它一切理由都是枉然。第二个要点在我们国内留学者中实际情况中,可以理解为:第一,申请人有经济或家庭方面的约束使其不能在国外长久逗留,第二,在国外完成学业后,有在中国的长期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