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学校没有税号?
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没有税号”。 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企业(单位)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登记时就有固定的税号和发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的最主要标识;而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号就是18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社保号+66057)。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和单位都有唯一的税号。 但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第三十条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助学基金或者其他方式捐助教育事业”,由此形成了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和高等教育事业非盈利性原则,使得学校教育事业一直难以纳入市场经济的运作体系之中。
虽然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学校经费投入模式,但这种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处于试点阶段,而且所引入的商业模式也主要是基于准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如民办学校、校中校以及部分公立学校的分层教学)。这种现状决定了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学(包括高中)的财政拨款仍然来自地方政府的预算支出,学校没有自主的经营权和独立的法人地位。学校没有自己的收入和税号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其次,即使一些学校有了自己的收入来源(一般是收取学杂费),但由于这些收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是企业的经营所得,因此也不能给学校配发工商营业执照,学校自然也不会有税务登记和税号。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许多学校实际上是有自己的营业场所的,比如一些高校的学生宿舍和企业办的职业学校都可以看做是学校(事业机构)的营业场所。只不过这些场所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不能以商业逻辑对其进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