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全租房子是啥意思?
说起全租,大概很多人都没啥概念,但是一说到长租,相信大家都还是很熟悉的吧,因为在我们生活中还是蛮常见的,长租即指较长期租住的房屋,一般租期在一年或以上。而韩国的全租,跟长租差不多,只是他们的全租是在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对不动产进行使用处分的一个过程。
韩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房屋、土地等)的所有权变动的合同,即买卖、赠与、继承和遗赠等,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而当事人之间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而约定的合同,称为不动产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对房屋不得享用所有权,只能支配房屋的部分权能和利益。而承租人对房屋既享有部分的支配权又能享用房屋全部的权能和利益。
全租,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全租,实际上是承租方买房,出租方代其支付部分购房款,双方约定租期届满后,出租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另一种是虽然承租方名义上取得了不完全房屋所有权(如仅有房屋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等),但法律关系实际上还是租赁。
全租的优点:
1、以租房的形式代替买房。只要双方签订正规的租房协议,承租方取得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出租方取得租金收入,各得其所,各赋其权,平等互利,各尽义务,责任明确。
2、费用计算便捷明了。采用全租方式,承租方只要按照租房协议中规定的租金标准,定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无须理会其他杂费。如果合同中专门约定了全装修,则全租的全字可以省略。
3、手续简便,无须经过卖方同意。全租不需要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只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全租的缺点:
1、不能实现资产增值。采用全租方式,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都是把本来可以由自己支配的房产所有权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了他人享有。
2、租房数额一般要大于购房数额。如果相同的房屋,其价款相等的情况下,买房的费用要明显少于租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