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要配合护照使用吗?
问:陈先生,我今年3月拿到了美国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4月就去美国驻广州领事馆换了本护照。我想问一下,我今后进入美国是需要同时提交这两本身份证件吗?还是只要出示其中一本就可以?
解读:永居外国的外国籍人(俗称“绿卡”),一般是指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香港等国和地区发放的居民身份证。根据所属国籍,这些人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仍然拥有原有国籍的永久居民(也叫“飞居民”),他们同时拥有两个国籍,按照原有国籍和相关法律在国内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类是放弃原有国籍,取得外国国籍的永久居民;第三类是从未获得原有国籍,出生就在上述三个国家中的永久居民。第一种类型的居民所持的身份证件必须是原件,另外两类人群的“绿卡”也就是居民身份证件,必须同时出示“绿卡”原件和护照原件才能被允许入境。
根据外交部、公安部2007年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外交部发[2007]76号),对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的,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也可以向国务院驻外使领馆申请。申请人进入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工作、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须向驻外使领馆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填写“出境申请表”,不再需要办理旅行证。该《指导意见》同时给出了6种可以不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直接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的情形,其中包括“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回国内定居的”。至于具体还要提交什么材料,如何办理,陈先生最好先向目的地使领馆咨询。一般来讲,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不会为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颁发他国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