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可以签证吗?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前往各国或地区应办理的出境证件:港澳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台湾地区(大中华地区《中华民国旅行证》)、南朝鲜(《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日本(签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文莱和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马尔代夫、老挝等16个国家的公民须办出境证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国外交机关和领事馆给上述国别公民发放长期、短期签证。长期签证分成外交、公务、普通和居留签证。短期签证又分旅游、商业、文化、体育、访问、交流、探亲、家庭团聚、医疗、天气观察、金枪鱼捕捞、过境、道路施工、修理,海员和工作签证等。签证有效期一般分为三种:1、入境后3个月内有效;2、入境后6个月内有效;3、入境后1年内有效。
办理出国证件请向户口所在市、县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出入境申请表;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照片;3、交纳200元左右的费用(办理港澳通行证加签每注20元;台湾加急签证费35元);4、出国劳务人员出根据需要提供雇佣、邀请函等出境资料。
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完整,字迹清晰,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须回答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