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学老师权力大吗?
大,而且很多学校都赋予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一定范围内直接开除学生的权利。当然这种事情一般是最后办法,用来对付那些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或者学术不端的学生。
我们系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情,一个中国学生上课故意扰乱课堂纪律,被教授警告后变本加厉,于是教授直接把其开除出课并记零分。这个同学后来气哄哄地找到学院领导投诉,结果院长说“我们没有权限撤销教授的判决”。
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确实是有先例的。所以一般情况还是劝大家不要得罪讲师以上级别的老师... 除了教授、副教授这种有资格授予学位的“正式员工”之外,很多大学还聘用大量“临时讲师”(lecturer)来从事授课、论文指导等工作。这些老师的地位没有正式员工高,但是工资也远比HESA职员之类的要高(2013年平均年薪是4.5万英镑;2017年是6.84万英镑/年[1])。由于工资很高且压力也很大,导致这些老师很爱“搞事”——经常找学生的麻烦,尤其是中国人学生。
我在UCL就读本科的时候,就遇到过特别歧视华人的临时讲师——在课上公然辱骂某个中国学生(该生并非迟到早退或者不交作业),并且以鄙视的眼神和言语对待所有中国学生——“你们中国的学生就是XX(难以形容),我讨厌和中国学生一起考试,看到试卷就感觉脏……” 这门课后来成绩如何我不知道,但是这节课的内容我是绝对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