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体检有哪些?
使馆需要了解的是申请人的健康状况,以确保没有影响其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传染病和慢性病,这些疾病包括: 甲型肝炎(Hav); 乙型肝炎(HBV):血清酶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血清抗体阳性的慢性丙型肝炎感染者或急性丙型肝炎患者;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1/2):患有艾滋病的人; 梅毒螺旋体:患梅毒者。
除了上述传染病、慢性病外,使馆还会抽查一些与申请人来华目的相关的疾病:肺结核(肺结核); 淋病; 腮腺炎; 风疹;麻疹;流感A和B;水痘。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被告知有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或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除检查上述项目外还需进行SARS或MERS相关检测。
注: 1.某些疾病在短期内可以治愈但可能留有后遗症且传染期较长,因此仍属于体检范围,例如淋病、梅毒等。 2.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HbsAg)者的处理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由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能预防HbsAg感染,同时也没有药物可以彻底根治或完全清除HbsAg感染者的病毒,所以各国普遍把HbsAg作为常规体检项目。
3.对于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一般不再进行抗-HBs的检测,除非该病例是近期接受的治疗,并且在接受治疗前未进行过注射乙肝免疫接种。
4. 对于曾接受乙肝疫苗注射的患者,应在注射最后一针疫苗后6个月再进行抗体检测。
5. 对体检中发现的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病患者均要进行相应的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办理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