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读完研再去读JD可以吗?
我来抖个干货,我认识一个人。 国内研究生读的北大(好像是),硕士毕业以后去了纽约大学JD,然后现在在美国某大所工作。 他的经历可能比那些申请到 top50 的人更有参考价值一点吧——毕竟他是在美国读了硕士然后再去的 JD 。
首先,他本科是清华的,托福SAT成绩不用多说,考出来就跟玩儿似的,然后本科的时候也做过一段短暂的实习,美所和英所都有;其次他在大陆读过法学硕士,专业成绩排名第一,当然这成绩对他就差没把腿打断了,不过这种成绩一般在国内也基本够申请 top50 了,当然这个成绩跟陆本申请到 top14 的 LLM 还是有一点差距的,但是已经可以跟一些美国学生一起竞争 return offer 了(当然陆本申请 top14 的 LLM 也是有希望的,只不过会难很多)。
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在于他英语真的好,好到连说话都带英文缩写,而且跟美国人交流毫无障碍,这点也是他能在美国的律所里跟其他外国学生一起竞争的根本原因。 当然,能进入 top 所并不是没有遗憾的。 因为他本来是想申请牛津或者剑桥的,但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比如学费太昂贵、申请难度太高)于是作罢了,去了纽约大学。 有人说,美国 top 所很喜欢英国学生,因为英美同属传统的英美法系国家,并且英国人英语本来就很好,所以英国学生在语言这一块就不用刷太多时间。
但我觉得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我认为美国 top 所喜欢不喜欢英国学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英美教育体制的一个区别——在英国基本上法学院第一年的课程设置都是通用的,而到了第二年才会分具体的专业方向(法律职业方向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你是一个英国学生,在你刚踏入律政圈的时候,你的专业能力就已经被律所考察过了且是被英国所有律所认可的了,因为所有英国律所(除某几家精英所)都不可能去问一个第一年的英国学生“你对 XX 条款有研究吗”之类的问题……
而相比之下,美国的教育体系则更偏向于以就业为导向(虽然它也经常搞一些无用之学来提高学生的 general awareness),也就是说学生在毕业后就要迅速适应律政圈的套路并马上开始从事相关法律工作,因此语言能力自然会被排在首要位置。这也导致了美国 top 所学校更喜欢招那种本科基础扎实同时英语佳的学生,而英国学生往往被排在 second choice 的位置。 但并不是说英国学生就被淘汰了——有些英国学生通过努力也能拿到 top 所的 return offer ,只不过相比起美国本土学生跟加拿大澳洲的学生要难上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