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注销户口?
迁出户口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申请迁出户口(本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存根);
2、《注销户口通知书》或《注销户口申请表》;
3、注销常住户口,提供上级部门的审批文件。
办理注销常住户口手续时,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
下列人员,提供相应材料,予以注销常住户口:
1、归国华侨、华人、外国同胞。
⑴ 回归国土安置的,提供政府安置主管部门的通知、报到通知书;
⑵ 自愿归国的,提供单位退(调)职通知;
⑶ 回本省定居的,提供本人迁出前累计交保凭证。
2、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单位退(辞)职证明、人事局介绍信,并指定专人办理。
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提供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4、非正常死亡的,提供殡仪馆证明。
5、出国境后注销中国户籍的,提供国外入境手续、出境手续或批准文件。
6、下落地痞滩涂开发,农业人口注销城市户口的,提供县(区)人民政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