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读签证可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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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国外,外国人是不能在中国当老师的,但是最近,竟然有家长通过关系让一位外国女教师来给我们班上课。下课之后,同学们兴奋地向我讲述他们刚才知道的“秘密”:这个新来的女老师实际上是个“陪读”的。

外国陪读身份的中国学生父母在中国俗称“陪读”。据统计,来中国陪读的外国家庭平均为2.5年,最长的已达15年。2006年底,有5886名外国人士取得了在北京享受办绿卡待遇的“工作许可”。但是,根据外资管理条例,只有持工作许可的外国专业人士才能在中国工作。1月,外国专家局否认了外国专家可以“以陪读身份在中国工作”的说法,但没有对“怎样界定外国专家,谁有资格做出认定”回答。

陪读者在中国以什么身份工作、生活,对外资管理条例有一个缓冲过程。2001年,中国引进外资法,其中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除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土地、劳动、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规定。”外资企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外资企业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义务。在中国政府对于外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要求中,外国专家局强调,外国个人“无法取得工作许可”。这些文件没有厘清一个“投资主体”对外资企业的责任边界。对此,中国政府应该“制定指引外商投资方向和相关规划,并设立产业损害补偿机制;完善反垄断审查法律制度;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外汇、土地、环保、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

对陪读者身份认定,外侨委员会称其为“外国专家”,但中国法律没有对其身份认定。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专家是指“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具有高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能,执行外派任务或者在外国境内从事中国的语言授课,以及从事经济技术、教育、科研等活动的人员”。但一般来讲,只有受聘于相应机构、部门或在私人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才属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范畴。其实,判断外国陪读者的身份很简单,只要中国的有关方面严格界定“工作”二字,就不给“陪读”者任何机会。中国对外国家长的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的身份不应笼统地模糊认定。

2004年12月,北京大学外国专家聘任委员会颁发了首份外国教授全职聘任证书,这也是中国高校首次引进外国全职教授。2006年6月,中国教育部宣布“十二五”期间,将引进200名外国著名专家来中国高校全职任教。2007年底,北京大学又宣布,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将设100个特聘教授岗位。这些规定把标准降到了最低,与外国专家“享受与当地在职人员相同的待遇”相比,这些规定甚至连资格都没有。这就造成外国“名流”们纷纷来华“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健身娱乐”。北京大学相关工作人员称,学校已经意识到外国教授全职工作的重要性,但至今并未找到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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